简介
厌倦了城市的喧嚣?想找个地方清净清净?这个书讲的就是主角厌倦了都市的纷争,回到乡村过起了隐居生活。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奇遇,但乡村的宁静和自给自足的生活也让人向往。适合喜欢仙侠风格,又想体验慢生活的读者看。
小说内容
那日,王诩觉得自己的肺里塞满了钢针。电话又响了,是市里那帮老总,催他三天内拿出个新方案,要把东区的老宅子推倒了,盖上个什么“文化中心”。王诩盯着电脑屏幕,上面是规划局那帮傻蛋画的红线,把他家祖传的老槐树给圈进拆迁范围了。
“老槐树?那是我爷爷亲手种的!”他对着电话吼,吼完觉得自己跟个无理取闹的中年妇女似的。办公室里烟灰缸堆得像小山,咖啡渍在玻璃桌上晕开一片片丑恶的花纹。他想起小时候,夏天在槐树下乘凉,听着蝉鸣,看奶奶摇着蒲扇。那时候觉得最美好的东西就是树影晃动的声音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,是老家哥回的信息:“哥在村口老槐树下等你,带鱼煎了。”王诩看着那行字,心猛地抽搐了一下。离开乡村二十三年,他只在春节回过一次。可这一回,他几乎是立刻订了最快的火车票。
车窗外,高楼一层层往后退,换成成片的庄稼地、泥泞的小路。空气里飘来一股牲口棚和炊烟混合的味道,这味道让王诩想起奶奶家的土灶。他掏出手机,鬼使神差地编辑了条短信:“哥,我回来了。”
下午三点,王诩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。七十三岁的二哥王贵,背有点驼了,还在像小时候一样朝他招手。王诩扔下行李,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,被一股熟悉的力气搂住肩膀。
“诩儿,还没长高啊。”王贵的声音沙哑。
王诩勾住二哥的脖子,一口咬在肩膀上的肥肉上:“跟你说个事,咱村那片老林子,能不能别卖了?”
二哥松开手,眼神浑浊地看向远处:“卖了能多分点钱,你回来的日子短,总得攒点钱。”
“钱能当饭吃?”王诩踢了踢脚下的泥地,“我明天就回去住了。”
二哥愣住了,随即笑了,眼角的皱纹都裂开了:“你小子,以前在城里混得风生水起的,怎么回乡了就想变个人?”
王诩没说话,只是掐了掐身边老槐树粗糙的树皮。这树比他爷爷年纪还大,树干上刻满了岁月的沟壑。他想起刚进城时,导师对着《道德经》拍着他的肩膀说,“年轻人,不要被俗世迷了眼。”那时他觉得导师可笑,如今……或许还真有点道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