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哥们儿,跟你说个事儿,《神医纵横都市》这书看的我,真特么带劲。主角那手艺,绝了,什么疑难杂症信手拈来,还顺便跟各种漂亮女人有点啥故事。市井生活接地气,打脸情节也挺到位。看这本书的时候,感觉就像亲身经历一样,爽!
第二章 初遇校花
哥们儿,真他娘的带劲!走在路上都忍不住嘴角抽筋,想想刚才那段,主角一把 cohwy 字(编者注:原文可能是“草”,这里保留原意或推测为“草字头”的误写或特殊代号),几句话就让那帮地痞怂了回去,关键是那手针法,我特么想学啊!
刚出书店,迎面走来几个嬉皮笑脸的小混混,为首的那个嘴里还叼着根牙签,看见我就歪头,上下打量:“哟,刚才那书不错啊?小子,给哥几个开开眼。”
我脑子嗡一下,想着主角那种“老子天下第一”的气场,心里那叫一个硬气,但面上还得怂啊,不然显得我不会做人。我嘿嘿一笑,把书往怀里揣了揣:“哥几个眼光独到,这书是有点意思。”
那混混撇撇嘴:“有意思?够不够意思?听说这小子是大学生,懂点啥?跟哥几个练练手!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,想起主角对付这种人的场面,但主角那是主角,我这是路人甲啊。我往后退了半步,尽量让语气显得顺从:“哥,误会,误会啊,我就是路过看书,跟你们没半毛钱关系。”
为首那个嘿嘿笑起来:“哟,挺会说话。不过,这地盘上,想走?先把这书留下当个见面礼!”说着就伸手要抢。
我手一抖,书差点没拿住。我心里骂娘,妈的,这不是逼我装逼吗?我深吸一口气,想起主角碰到这种事,要么直接吓跑,要么就是迅猛反击。我壮着胆子,指着那混混的牙签:“嘿,我说你这牙签挺别致啊,能当暗器使唤不?”
那混混被我这句话噎得一愣,随即哈哈大笑:“小子,挺机灵!行,算你有点意思,今天就放过你,赶紧滚蛋!下次再敢招惹,打断你的腿!”
说完,那帮混混骂骂咧咧地走了,估计是觉得丢面子。我松了口气,暗自庆幸没真动手,不然被打也说不清。我刚想喘口气,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:“这位同学,你没事吧?”
我回头一看,嚯,这谁啊?一袭白裙,长发披肩,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,脸上带着点关切。得,校花啊!我心里乐呵,这不是主角的配置吗?我连忙摆手:“我没事,谢谢你啊同学。”
她点点头,推了推眼镜:“刚才你们……没事吧?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