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林晚分手那天,在垃圾桶捡到一只阿迪达斯跑鞋,顺手捡了一首歌,竟是前男友最爱的离歌。没想到一夜爆红。有狗仔蹲她,说她靠金手指火起来的假白富美。林晚直接甩出录音棚成绩单怼回去:“我写的歌,凭实力火的。
第八章 偶遇
头还是疼的,但好像比刚才稍微好一点了。林晚晃晃悠悠地拐进那条她挺熟悉的小巷,路灯的光晕在湿漉漉的地面上铺开一大片。分手那天晚上,她就在这巷口附近认识的陈屿,准确地说,是在他送她回家的路上。那双阿迪达斯跑鞋就在她脚边。那双鞋,她现在还穿着。
空气里都是水汽,有点凉。林晚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,想起刚才在咖啡馆见到的那个狗仔。那人虎着一张脸,死死地盯着她,问她是不是靠什么金手指火起来的,还说她是装白富美的假货。林晚当时心里就一冷,她什么时候表现得那么装了?她只是写歌,写自己想说的话。
“呵。”林晚低声咒骂了一句,一脚把地上的积水踩得四溅。她想起昨晚在录音棚录的歌,那首歌叫《离歌》,是她随便编的,没想到一夜之间就传遍了整个城市。有人骂她装,有人说她作,但也有人觉得这首歌说出了他们的心声。
林晚叹了口气,走到巷子深处,那里有一家小小的音像店,门脸都有些破旧了。店老板是个大叔,看见她就打招呼:“小姑娘,又来听歌啊?”
“嗯。”林晚点点头,走了进去。店里光线昏暗,只有几个老旧的CD机还在发出微弱的光。林晚走到最近的一台机器前,翻了翻架子上那些泛黄的CD,最后选中了一张专辑。
“什么歌?”
“陈奕迅的《U87》。”林晚把CD放进机器里,按下播放键。老旧的机器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,音乐很快就开始了。林晚闭上眼睛,靠在椅子上,听着陈奕迅的歌声在店里回荡。
“十年之前,我们不认识……”
虽然这首歌和她的《离歌》风格完全不同,但林晚却觉得很有感触。她想起她和陈屿认识的那天,也是在这样一个雨夜。陈屿穿着那双阿迪达斯跑鞋,把她送到地铁站,临走前还把她落下的伞抢走了。
“那时候,我们还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。”林晚喃喃自语,眼眶有点湿润。
“小姑娘,你没事吧?”大叔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。
“没事。”林晚睁开眼睛,笑了笑,“谢谢您。”
“不客气。”大叔摆摆手,继续忙他的生意。
林晚走出音像店,雨已经停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