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都说春秋是礼崩乐坏,混战不休。但有人偏不信邪,想在那风云变幻的时代闯出一片天。看小李子如何周旋于诸侯之间,用现代思维搅动历史车轮。不玩权谋,不搞阴谋,只想在乱世里活出个人样。这本书,写的是人,不是历史书。
第二章 养马不如养人
我摸了摸下巴,这块骨头硬邦邦的,不是塑料假牙该有的感觉。低头看了看,身上这身粗布,还搁着块块补丁,料子是糙得能搓出火星子,但勉强能蔽体。以前在二十一世纪,我穿个皱都舍不得穿两次的T恤,现在倒好,对着个野草丛生的荒郊野外,穿着破棉袄似的玩意儿。
得,穿越是既定事实,抱怨也没用。饿,是肯定的。肚子“咕噜咕噜”叫得合着拍子,跟广场舞的音乐似的。先找点吃的再说。眼睛在周围扫了扫,没看到啥野苹果梨子什么的,但看到不远处有几丛野葱,叶子嫩绿嫩绿的,看起来不像是毒草。
我拨开草,揪了三根,擦了擦泥土,往嘴里一塞。嗯……脆生,带着点土腥味儿,但确实能下饭。运气不错。就当是庆功宴了,庆祝我成功穿越到这个连外卖都吃不到的时代。
吃饱了肚子,总得有个地方遮风挡雨,不能老在荒郊野外的吧?我看了看四周,连个人影都瞅不见,更别提找落脚点了。正琢磨着,屁股底下这草地上,几只灰色的小鹿突然出现,警惕地看了看我就跑掉了。
我:“……” 鹿?好,收获不小。除了能打猎的猎物,还能当坐骑的……好像没有。我骨子里那点现代人的小机智就这么被现实教育了一顿。想当年在老家小区里遛狗,那只金毛追着我满院子跑,我还在想,要是能骑上它去上班,那得多威风。
现在想想,那金毛要是能当坐骑,我都得跟它同归于尽。我这体型,跟它比起来,跟个虾米似的。得找个地方,先搞点真正的食物,顺便想想怎么活到晚上。
跟着鹿跑的方向,大概摸了半天,总算看到了个人影。一个穿着同样破烂、皮肤黝黑、背着弓箭的汉子,正坐在山涧边观察着什么,手里还拿着个猎物袋。
我赶紧走了过去,拱拱手:“这位老丈,请问……”
汉子头也不抬,声音沙哑:“站住。干什么的?”
我:“我……我迷路了,想找个地方借宿一晚,顺便……顺便买点吃的。”
汉子终于抬眼看了我一眼,眉头皱得更紧了:“咬人?”
我:“不是不是,我保证不咬人。真的迷路了。” 我指了指自己的衣服,又指了指破旧的鞋子,“您看我这打扮,也不是打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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